- 专栏名称:鲜衣怒马不负芳华
- 作者: 狮子温
- 简介: 各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文字集锦;各种儿女情长、母女情深之生活荟萃;各种鲜衣怒马、美食美趣之暗香凝露。
他应该是我活了四十多年所遇到最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没有之一。
每次听他讲各种探案故事或者奇葩人物时,我都满满地艳羡不已:啧啧,您这一生,活出了别人三四辈子不曾想象的精彩!
总说要写他,却每年酝酿个四五回都没法真正下笔写---色彩太丰富的人,无论怎样的文字,和他的人生比起来都显单薄。我一遇到写作瓶颈就会去翻那一柜子的武侠书妄图找现成人物去套,却怎么也套不全这么一个内蒙汉子: 喝酒任侠之时,他身上有乔峰的豪气干云;和太太古乐合奏时,他又有些令狐冲的洒脱浪漫;可你看看他写的儿童科幻,又分明是老顽童的天真促狭;
最神奇的事是,我深度怀疑他八字里一定有“吸引奇葩”的成分存在,明明全国最高学府的一个电子理工男,却偏偏跑到新西兰考警察,那些刑侦中的离奇案件也倒罢了,就连他的日常生活,都会有无数小说情节围绕展开:今天碰上个衣冠楚楚高智商的神经病哄他搞大型会议被识破;明天主持婚礼有洋人新郎用中文高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每次都能被这些趣事逗到肚子疼—怎么世上的好玩事儿都让他碰上了!
嗯嗯,估计好多人已经猜出来他是谁了—我们校友会的会长,一位来自内蒙、长一身腱子肉,却爱拉二胡大提琴,吹小号和萨克斯,还时不时会出版几本书的传奇师兄。
据师兄自己说,他在大学就是喝酒踢球玩乐器,路见不平就挥起铁拳一通胖揍把对方打服为止,所以在系里无人不识:不是因为校乐队高手的身份,而是因为他拳头厉害。
这种豪侠之气一直延续到去澳洲留学,每次看见留学生受气,他就要冲出来伸张正义。毕业后师兄回国做生意攒完第一桶金,就移民新西兰,在最大的英文报纸《先驱报》做编辑,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活少钱多心不累的无敌好工作,可师兄却不甘心—每次看到街上有毛岛人仗势欺人,他就心中不忿,发誓考上警官,名正言顺地维护社会公平。
于是,苦练数月减肥四十斤,经魔鬼训练后过五关斩六将,成为新西兰历史上第一个亚裔警察。这一做,就是二十年,从普通的治安警察到刑侦警察,后来更是成为亚洲重案组的核心人员,破获了多起跨国大案。被美国总统写感谢信,英国女王嘉奖,中国公安部部长接见等等,据说还被中国报社誉为“华人里的福尔摩斯”。
美国FBI的感谢信
被中国公安部长接见
有时候听他讲破案故事,觉得好刺激:
比如弄个大金戒指装土豪,假装一句英语都不会,去和洋女假结婚,在神父问出“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在对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能不离不弃终身不离开直到永远吗?”新娘等来的不是信誓旦旦的一句“I do”,而是警察叔叔从兜里掏出警官证,一声唿哨,教堂中所有的便衣掏出枪支,现场擒下国际诈骗组织大头目。过瘾!
比如他们在嫌犯家中偷装窃听器,嫌犯虽找不到窃听器却隐约感到被监控,于是每天在家闲着没事儿就嗷嗷怒吼“警察!告诉你们,爷爷绝不怕你!”,每天按时这般“吊嗓子”,可真有“业务”却会躲到外面去谈。
饶是如此,还是架不住师兄的耐心和细心,终于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查出犯罪时间地点,当场擒获罪犯,让这位“爷爷”彻底认识了警察叔叔的威力!
好想PO一把他们各种设套和推理的有趣情节哦!比好莱坞大片都刺激,有时为了抓一条大鱼,甚至整一个影帝团队来弄各种偶遇演戏磨信任,妥妥的人间“无间道”嘛!可是据说罪犯之所以越来越狡猾,就是因为媒体们为收视率毫无防范地乱PO各种破案细节---嗯,我是有良知的好自媒体,不能乱说警察叔叔们的福尔摩斯探案细节,但是每次想到面前的这个和我一起喝酒八卦的师兄,居然还是不少机构跨洋聘请的私家侦探时,我就会忍不住乱猜:他的手表是不是录音神器?他现在扶墨镜是不是在偷偷照相?
甚至臆想症发作时,会忍不住YY:我们那个美貌才情集于一身的完美师嫂是不是警察叔叔当年的事业搭档升级为生活伴侣的? 好吧,我承认我太能YY了,师嫂是师兄中学同学,当年,师嫂的古筝与琵琶独步校园,师兄的二胡也是数一数二,一个乐队合奏多了就互相倾慕走在了一起。却因为家庭反对,多年来真的是历经千辛万苦,才终于喜结良缘。
别看警察叔叔平日不怒自威雷厉风行,可回到家分分钟”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会笑眯眯陪着师嫂一起唱歌、健身或者斟杯小酒,夫妻合奏一曲《春江花月夜》: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这俩人的狗粮,经常不经意就洒得周边观众口吐白沫:怎么可以有这么般配甜蜜的夫妻?俩娃都快结婚了还能如此情投意合琴瑟和谐,谁说俺们清华理工男不解风情了?看看历史系的美女师嫂看俺们师兄的目光,就知道什么叫“铁血柔情”,什么叫“琴剑风流”了!
有次和师兄一起喝他公司出口的葡萄酒,喝多了醇美的百年酒庄特供专酿,忍不住就开始掏心窝子说话:“师兄,你其实最像这款西拉呢!人人都说西拉最大的魅力是隐隐的胡椒味道,热烈奔放甚至杀伐果断,但你的这款却奔放有之,豪侠有之,可最最招人喜欢的,还是橡木桶陈酿三年的那份无边醇柔。每次看到你平日里任侠仗义、果决威猛,但在师嫂面前却温暖如玉甘醇呵护的时候,我都忍不住会真心相信:不论艰难险阻,还是应该和最爱的人走在一起。”
(PS:要不是警察叔叔太低调担心多写他会生气,我估计我都能写出几集福尔摩斯探案集,卖给好莱坞拍电影赚后半辈子酒钱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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