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西兰先驱报》(NZ Herald)发表了一篇让华人朋友在朋友圈引起骚动的文章:“性工作居然被列为新西兰技术移民职业!”对于大家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很惊讶的资讯。大家质疑这种被大家标签为低俗的工作不该被吹捧外,有什么技术可言?而且虽然在新西兰性工作并不是违法的,但根据《卖淫改革法桉》没有永久居留(PR) 的人根本是不能以性工作成为职业的,这岂非是无稽之谈?
首先,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职业分类(ANZSCO)清单上,色情舞者(Erotic Dancer)一直存在( 211112 DANCER OR CHOREOGRAPHER)。那些当移民顾问的也该知道这个是由澳洲和新西兰共同立定的分类标准并不是为移民而设的。
211112这个号码还包括芭蕾舞和现代舞者。有些人可能觉得看到“色情舞者”和这些传统舞者并列会觉得很诧异,但其实这范围很大,还包括专业的钢管舞蹈者。每年新西兰也会举办大型钢管舞蹈比赛和burlesque表演,这都是会被列为“情色”的舞蹈却不一定只是在情色场所才遇到的。
这文章提起的其实是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过去几个礼拜,《先驱报》报导了“人口贩卖”的事情。先驱报发现很多海外的性工作者被本地的招聘广告欺骗,以为可以在新西兰工作外还可以赚到一大笔钱,到达后才发现是违法的,除了有被遣返的危险外,他们的工作环境很差。在新西兰只要是被欺骗或强迫从事性工作的移民将会被涉嫌为贩卖人口。
如果性工作是被列为ANZSCO的职业,有多少人会用这个来欺骗海外性工作者来新西兰呢?
新西兰当时把卖淫非合法化的很大原因并不是为了鼓励性工作,也更不是为了嫖客,而是保护性工作者的安全。很多性工作者在工作时候遇到危险,强姦、抢劫等事情;有些从海外来的还遇到雇主非法禁锢和扣留护照。但因为性工作是违法的,他们并不敢到警察局告发,让问题日益严重,没办法管制。
虽然问题还存在,但让性工作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有很多更是自雇,不用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在6月11日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将会为联合国的妇女权利公约发表意见。当天出席活动的参加者也提到性工作者被剥夺基本人权。在很多人的严重性工作这种低俗的工作会让很多人觉得他们不该和其他工作平行对待,他们出卖身体就应该被削减一些权利。
但性工作者也是人,也应该有基本权利,而应该被剥夺自由的是那些促成人口贩卖的贩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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