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法律萍论
作者: 法律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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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第一份礼物:信托新法专家总结(收藏版)

发布时间:2022-09-12 09: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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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信托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财产,把自己辛苦创造的财富能如愿的交到自己所爱的人(受益人)的手里。

信托不同于自然人,也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它是基于信任而托管从而形成的契约关系。从设立,运作到管理都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和建议,只有做到无懈可击方可达到滴水不漏的保护财产目的! 

新的信托法 Trust Act 在2021年1月31日开始实行,陈萍律师行资深信托法律专家-郑起训博士对新法做了精心总结,一目了然,从此了解信托不再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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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对于信托管理人的要求

“信托法”将Trustee信托管理人的职责写入法律,并要求家庭信托的活动变得更透明化。也就是对信托管理人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

那么家庭信托的管理人到底有什么责任,需要做到哪些方面呢,分为两类:

Mandatory Trustee Duties 法律规定的信托管理人职责和义务:
- 了解信托条款
- 按照信托条款行事
- 诚实和真诚地处理信托事宜
-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促进信托发展而行事
- 为正当目的行使权力

Default Trustee Duties 默认的信托管理人职责和义务:
- 对信托的日常关心
- 谨慎投资
- 不为自身利益行使权力
- 谨慎衡量行使权力 
- 不约束信托管理人将来行使酌情权
- 避免利益冲突
- 行事不偏不倚
- 行事不图利益
- 行事不图报酬
- 言行一致 

总的来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法律规定的信托管理人义务是必须遵守的, 不可以对此更改。但是默认的信托管理人职责是可以根据信托条款进行修改的。

 

家庭信托受益人的知情权

根据新的法案,Beneficiary受益人需要被告知他/她被立为家庭信托的受益人。此前有很多家庭,家长们建立了家庭信托故意不告诉自己的子女后代们他们是家庭信托的最终受益人,就是为了防止一些青少年不思进取,不让他们知道自己会有足够的生活保障。但是新法案规定现在受益人需要被告知,并要定期向他们提供关于信托的信息(而并不是在他们主动提出希望得知信托的信息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隐瞒信息。

因为家庭信托新法案将于2021年1月31日开始实行,信托管理人需要在此之前尽早地向受益人提供信托的基本信息Basic Trust Information。理想情况下,在受益人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信托管理人就应该把基本信息就提供给他们。那么什么是家庭信托的基本信息呢?

基本信任信息为:
- 他/她是信托受益人的事实;
- 信托管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信托管理人的每一次任命、免职和退休的发生情况和细节
- 受益人要求提供信托基本条款的权利。
- 需要持续不断地向受益人通报信托基金的管理情况。

信托信息在法案中被定义比较广泛,是指关于信托的所有信息比如信托的条款,管理执行和信托中的财产。也包括所有受益人需要知道的可以使信托事宜得到强制执行的信息。(但其中不包括信托管理人的决定)

 

新法案影响到的其他领域

根据目前的法律,成年年龄是20岁。这是一个人如果没有说明具体年龄就可以继承的默认年龄。但根据新法案,成年年龄将改为18岁。

新法案还将把信托的最长期限从80年延长到125年。这将是信托的默认最长生存期,除非信托文件中规定了特定的期限。

新的信托法明年1月就要实施了,在这里提醒大家每家每户的情况不同,信托绝不是一个可以直接套用的框架,不能DIY的,标准条款之外的边边角角才是值得反复推敲,为您量身定做的。专业的事专业人士去做,请联系您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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