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新西兰那些事儿
作者: 新西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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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工签被非正常取消事件的经验和教训

发布时间:2019-08-05 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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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维论坛网友 海诺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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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Zi 字媒體
 

1.   事情经过

事情已经发生半年多,心情已经慢慢恢复平静,曾经受害者的心态已经被客观理性的回顾反思所取代。因此,我想以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身份讲述一下我们一家这半年多来所遭受的一切。把事情经过写出来的目的,是想用我们的经验和教训给在新西兰依赖工作签证生活的人以提醒,给在这里的华人企业以警醒,同时,也为我们一家人在这个美丽国度两年多的生活画上句号。文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半点夸张和虚假,但所有出现的人名、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都是化名。熟悉我们一家遭遇的朋友,都应该知道这些化名指的是谁,公司是哪个公司,项目是哪个项目。

我先生是2016年响应公司号召被中国国内的S公司派驻到新西兰的分公司(以下简称NZ公司)工作的,拿的是一年特殊工作签证SPV(Special Purpose Visa)。这个SPV的含义,其实就是”只能在指定的公司工作”的意思。2016年7月底到2017年3月中旬,我先生拿的是一年的SPV,2017年3月初,一年的SPV换成了三年的SPV。考虑到家庭团聚和新西兰宽松的教育环境,我和儿子于2017年9月通过申请亲属陪伴签证来到新西兰,儿子在新西兰就读Primary School.

2016年,我先生持有一年的SPV,NZ公司没有给我先生和一起来的几个同事发工资,外派员工一度出现情绪不稳定。作为S 公司的外派牵头人,我先生2016年终利用假期回国协调取得了较好效果,国内S公司按照外派标准给予了每位外派员工考核补偿,稳定了外派员工队伍。而换成了三年的SPV后,NZ公司开始给我先生和其它外派员工发工资了,也即,我先生开始向新西兰纳税了。外派员工所有签证,都是NZ公司通过其外包顾问公司为派驻员工办理的。强调一点:拿一年SPV时,所有外派人员在新西兰并没有工资收入和纳税,换成三年SPV后的后才开始有新西兰本地工资和向新西兰纳税。根据NZ公司聘请的外包顾问的说法,是因为一年的SPV不能申请税号。作为同属国内同一母公司的外派员工,相信和依靠NZ公司和其外包顾问公司似乎是现实可靠的唯一途径。

我先生的一年SPV和三年SPV都是NZ公司聘请的外包移民顾问公司(一个华人公司)给办理的,我先生的处世哲学是人性本善,就是先信任对方,直到对方不值得信任为止。一来,他觉得新西兰这个国家的工作人文环境应该是按照规矩行事的,是值得信任的;二来,根据同一母公司的文化,毕竟他还是国内母公司派驻新西兰分公司的代表,没有信任,任何工作很难开展,况且也没有理由不相信自己的合作伙伴。但是,世事的复杂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恰恰是这种信任,导致了我先生遭到迫害,导致了我们一家半年来的处处被动。所以,这对我们人到中年的人生观都发生了巨大的冲击打击,更何况对于我们未成年孩子的影响。

如果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得不提到先生所在的国内S公司与NZ公司的关系(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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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可见,我先生所在的公司S公司和其爸爸公司的海外部,针对新西兰的D项目按照比例入股和管理,而我先生是被国内S公司派驻到新西兰运营D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正式开始约半年以后,我先生越发觉得项目管理混乱,无法发挥原来母公司大型复杂项目的管控优势,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风险日益加大。国内S公司的领导层根据报表数据和对新西兰实地考察的结果,非常认同我先生的观点,也对我先生和同在新西兰的同事提出了诸多相似的管理要求。如何理顺管理,防范风险,作为内部的joint-venture,我先生在和S公司商议统一后,给NZ公司的负责人提过很多口头和书面的管理建议,但没有任何回应。

2018年4月,国内S公司领导层变更,应S公司总部要求,新领导需要了解新西兰市场和项目运行的真实情况,需要我先生总结汇报并建议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从管控风险的角度,我先生于2018年5月奉命回国向S公司汇报,但要登机时被NZ公司负责人T强行拦下。

由于管理理念的分歧,以及对管理机制缺失和管理效果失控的原因判断分歧,我先生和T 渐行渐远。2018年10月,我先生多次管理措施建议,但没有回应,项目又多次出现危机,但管理仍然得不到根本改善。我先生与T再次沟通无果(有邮件为证),又同时被威胁打压,于是决定回国和S公司商议新西兰Joint-venture未来出路一事。但T逼迫我先生先办理新西兰NZ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再回国。当时T逼的很急(有邮件和微信截屏为证)。考虑到内部JV关系,和家庭的长期目标安顿,本来我先生要等S公司新任高层领导来NZ公司视察后,再跟S公司领导及T一道谈离职问题。但是当时T很急切要我先生离开,我先生被迫签署了一份离职协议(后来他把这个协议当成是我先生自己辞职的证明),并口头答应以保留我先生的工作签证作为条件(因为T知道我们一家人都在新西兰,孩子还在这里上小学,工作签证对我们很重要)。而且,他本人在公开邮件和对我先生的欢送会上也对我先生的同事多次褒奖,并声称我先生仍需要经常往返新西兰协助工作和看望家庭的。

可是时态发展出乎预料,2018年10月25日,我先生回国向S公司汇报,11月6日,T 就写信给移民局取消了我先生的签证,但根本没有通知我先生本人,也没有通知S公司。11月16日我先生请假回到新西兰要带我儿子去加拿大取我儿子的枫叶卡(加拿大要求本人去,我无法带我儿子去因为我父母刚到新西兰,我得陪着他们)。他们11月17日离开新西兰,在11月23日从温哥华机场返回时,被新西兰移民局拒绝登机。我们很惊讶,很不解,但是无能为力,我先生问 T到底发生了什么,T没有正面回答,也没有积极采取任何行动安慰和补救,直到几天后,在我先生的请求下,T才将他写给移民局的信发给了我先生,并告知他以NZ公司的名义写信给移民局取消了我先生的工作签证。

因为被拒绝入境,导致我先生直接改道回中国,严重影响了S公司的原计划新西兰市场调研事宜,使S公司人员在新西兰的调研几乎无法推进。因为签证影响,我儿子无法回到新西兰上学,耽误了一个月的课程(他们12月20号就放假了),孩子身心焦虑。更导致了我和孩子两个月的分离,直到我给孩子重新申请了学生签证。尤其那段时间正在圣诞和新年期间,因为不知道签证何时能够办下来,我儿子先是住在温哥华的酒店里,后来寄居在朋友家,再后来签证遥遥无期,不得不回中国等着。经济损失先不谈,这件事对我们的大家庭的精神摧残可以想象。整个过程中,T一直保持的无可奈何爱莫能助的姿态,没有任何的安慰话语和补救措施。

更为重要的是,我在重新帮我先生和我儿子办理签证的时候,受到了移民局的质疑,质疑我先生在T于11月6日就给移民局去信取消签证的情况下(事实是我们根本不知道签证取消一事),为何还在11月16日拿原来的签证入境回新西兰,我无奈之下不得不聘请了移民律师来为我们辩护。因为人为的信息不对称,我先生和我儿子马上面临着被永久拒签的风险,无法回到新西兰。而我的工作签证,也被随之马上被取消,律师建议我必须重新申请旅游签证,否则属于非法滞留。因在新西兰陪着我已得癌症的父亲和年迈的母亲,我无法出境申请,于是自己在网上递交了签证申请。但是因为移民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移民局网站上我的工签还是有效的),我的第一次旅游签还被拒签了。我不得不再次聘请律师帮助我的旅游签证申请进行辩护。当时我们一家所受到的煎熬、折磨和痛苦无以言表,我儿子在加拿大等待的一个多月里(后来又回到中国等待),没有父母在身边陪着他,只有我的一个朋友,直到我们申请的新留学签证下来他才回到新西兰。

 

2.   事件导致的后果和影响

签证非正常取消这件事情,对我们一家三代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负面影响,超出了正常人的承受能力,我曾经在等待儿子回来上学的期间,天天失眠。我父母来到新西兰后两个月没有见到外孙,天天陪我叹气。将心比心,我们都是过来人,也都是孩子的父母,我们做事都会扪心自问,什么是人伦和公理。

作为公司管理层,我先生对于上述的经历没有跟爸爸公司的海外部领导过多提及、诉苦。在等待孩子回新西兰的极度痛苦的时候,他也多次电话我说国企海外管控复杂,家里困难自己解决,要顾全大局,顾全企业形象。但是从旁观视角,他的隐忍和顾大局,显然只会使某些人更加肆无忌惮。作为几十年认同追随奉献这一企业和其价值观的职工家属,我认为企业形象文化是要靠每一个员工做到做好(尤其是对海外企业),靠信息隔断和隔断掩盖下的为所欲为,海外企业的管控风险一定加大,潜在的损失一定还在继续加大,这对企业、员工和海外华人世界都有不可估量的损失。

2019年4月份,先生所在的国内S公司考虑未来发展机遇和我的家庭因素,在南岛又接了项目,需要我先生去那里工作。但是由于爸爸公司不允许S公司在海外单独成立公司,接项目还必须通过NZ公司(但独立核算),因此我先生必须还要通过NZ公司申请工作签证。于是我们找了代言人去和T谈,结果,经过1个月的谈判,T左顾而言他,就是不给我先生办理工签,而我先生所在的S公司也很无奈,无法说服T。我先生考虑孩子读书和家庭团聚,万般无奈,不得不从S公司辞职。

在这样的背景下,T 作为国企在新西兰的第一负责人,仍然在到处放话诋毁我先生,混淆视听。是可忍熟不可忍,之所以把来龙去脉写清楚,是我不想让我先生在为了公司的利益和大局殚精竭虑之时,他个人和家庭却仍被背后捅刀子,还要背负着T的humiliation。我之所以公布事件的真相,也是为了给后人在处理自己的相似问题时提供参考、给予警示。

 

3.   总结与建议

这是一个典型的利用企业管控缺口和职权、不顾个人以及企业形象、利用企业内部的合作信任文化打击异己的实例。这一事件,在新西兰业内已经广为人知。不错,签证是NZ公司办理的,如果T说是新西兰法律有规定,离职就要通知移民局取消签证,那他为什么不提前告知签证持有本人?为什么还要答应保留工签?提前通知安排安抚是一个企业领导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更不要谈后续工作确实还需要保留签证。即使取消,他也应该按照正常程序通知我先生所在的国内S公司批准协同,安抚家属子女善后。此外,在国内S公司需要我先生在新西兰继续工作的前提下,在代言人跟他协商的情况下,T依然不肯给我先生重新办理工签。所以,我相信,当初取消工签而不告知本人的做法,以及后来不给重新办理工签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先生不该和国内S公司汇报项目管理的真实情况。如果这一风气盛行,央企的海外管控风险可想而知。

因为自从去年10月底我先生回国汇报了这边项目的真实情况后,S公司综合分析判断项目风险太大,并会持续加大,已经签署协议正式放弃了该公司在奥克兰D 项目的全部股份,这也意味着基于这种管理现状,国内S公司不会为D项目承担后续一切风险和责任。可见,万变不离其中,是非大家还都心知肚明吧。

T明目张胆的所作所为,超出了任何一个基本正规公司的人性想象,更不符合央企的管理规定,更不合情理,有悖人伦。这对人和人合作,企业于企业合作之间,尊重、包容、合作、诚信的企业文化相去甚远。显然,NZ公司决策体系缺失,管控失效,员工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当然无存,幸福感更无从谈起。央企海外风险必将进一步加大。如何管控,值得深思。个人总结几点心得,防微杜渐:

(1)在重大问题上,要突破想象,意识到人性的黑洞。大到国家的战略主张,小到个人的职场家庭。每个人不同的三观利益立场,使得每个人对“正当”的内涵和外延的定义大相径庭。不同国家的法律都不同,何况还要涉及到“道“呢。道不同,不相谋,这是任何个体或企业间合作的宗旨。但更要记住,不相谋是不够的,还要注意防范被迫害。有一种能力特别重要,就是揣测利益冲突方的最大恶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具备这种能力的人,才会掌控事情的后果,知道怎样让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否则事情的发展一定会让自己太被动。

(2)对于在新西兰工作拿着SPV签证的人,我想提醒的一点是,换岗或者离职时一定要找靠谱的移民律师咨询一下后续的可能影响,理顺逻辑,留下文字依据。这也是君子协议,这和信任与否无关。

(3)对于在新西兰的华人企业,请多咨询,找靠谱的移民顾问和移民律师来协助员工的签证申请。以我本人的经历(我在欧洲和北美都生活和工作过很长时间),对比欧美等国家,新西兰的宽松文化导致靠谱的专业人才并不多。我先生前公司(NZ公司)所找的外包移民顾问就是一个实例,2017年4月,我先生的三年SPV办理下来,想把我儿子办理到新西兰上学。结果该移民顾问说我先生的三年SPV无法办理孩子入学(我有我先生转发我的Email为证)。后来,是我自己办理成功的。此外,我先生先前项目(也就是前文中的D项目)的六名工人工作长签,该外包移民顾问直接说办不了,是我先生亲自考察筛选找其他公司成功完成的。

 (4)T在明知其合作方高管家属及子女仍在新西兰工作学习依赖该签证的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误导我们,并且不告知我先生和合作方S公司,突然把合作方高管的签证取消,致使签证人的家属子女受到了各种打击和损失。此举完全摧毁了海外员工的安全感和合作企业伙伴的合作信心。对于此类事件,T作为海外企业第一负责人,如此明目张胆,这种事情在西方社会价值观中也是不可容忍的,这也会误导西方社会误判中国企业文化有严重的人文缺失。对企业的后续外部合作有致命打击。

(5)T 利用个人职权、利用对当地环境的熟悉、利用集团内部的合作诚信文化,明知其合作方高管仍在同一母公司,需要因工作和家庭事宜常往来新西兰,却在不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取消其签证,这是利用职务对工作不同见解打击报复的行为。他以保留工签承诺和相互信任为前提,催促诱使合作方高管签下不利于高管本人的相应手续,对外误导了中国海外企业的欺诈形象,是对海外华人企业形象的抹黑。

 (6)在多方协调下,在损失已经造成的事实下,T仍未传递任何正面意义的安抚及修复措施,拒绝接受任何情况下的签证协调弥补措施,一意孤行,唯我独尊,令人发指。这种行为对海外企业员工,尤其是新西兰本土集团海外外派员工的安全感和信心的影响是深远的。

 

总之,此事件,对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业务和树立海外形象的负面影响深远。这件事圈子里很多人已经有耳闻,从事件的前因后果、处理反馈结果等诸多细节来看,部分中国企业的海外管控体系建设和管控程序,仍然任重道远。

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说了:“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和而不同“。面临当今世界的多元化,遭遇既不同又不和的我们,该如何定义”君子“和”小人“呢?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正经历着这些痛,我们找到了路么?是的,信任是和与同的前提。其实,在任何条件下,信任都是需要能力需要勇气的,有时也是需要付出巨大牺牲的。然而,在多大的范围内和程度上我们可以承担这样的牺牲呢?可能这个范围和程度就是我们的文化和文明的标尺。

两个多世纪前,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在卢梭的书籍遭到禁封后,毅然站出来为卢梭辩护时说到:即使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当今的互联网已经到了5G时代,希望我们会捍卫每个人的说话权力。您觉得呢? 


论坛原帖地址(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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