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一大早刚上班电话就进来了,一看号码,是139开头,从国内打来的越洋电话,赶紧接起来,里面传来急促的声音:
--我是A女士,请问是陈萍律师行吗?
--是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我刚在奥克兰买房,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才知道要本人亲自去签文件,可我在国内回不去哦,怎么办?
--我的定金已经交了20多万,怎么办?
--您有委托律师了?
--没有,正想找,能找你们吗?
一连的两个“怎么办”,看得出客户的心情很紧迫,这让我想起了不久前的另一位案例Z先生。
Z先生,新西兰公民,长住墨尔本,打算再次购买投资房屋,但是不想回来办理手续,于是远程操作,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在缴纳了首付款后,才知道
本人无法亲自到场签署一系列文件,面临着定金即将损失的局面。
以上两个案例,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因为根据新西兰法律规定,在房产交易前,当事人必须完成:“反洗钱尽职调查”
该调查由其委托的律师行来进行。在此调查中,要求进行客户身份认证调查,需要当事人本人和律师见面,只要进行过这一步,律师就会判断当事人身在海外,是否能完成交易。
显然,Z先生和A女士,在购房行为开展前,忽略了这一步,怎么办呢?
首先,重视购房初期就要找律师把关,千万不要以为购房就是付钱这么简单,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客户已经签了合同定下交割日期再来找律师,这样一来,发生问题也很难去弥补。
其次,如果您身在海外,在购房前一定要先了解新西兰当地的法律法规,自从实施海外买家限购令后,
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包括
1. 新西兰、澳大利亚公民或新加坡公民(拥有国籍)。
2. 过去一年内在新西兰境内住满183天,持有居留权的人员。
3. 申请到了海外投资许可证的人员。
对房屋交易的要求
1. 在房屋交易前要完成反洗钱尽职调查。
2. 必须由购房人在律师面前签署法律文件(含经认证的视频签字)。
A女士和Z先生满足了购房资格条件,但是忽略了房屋交易要求,如果先期办理了“反洗钱尽职调查“,律师就会发现他们身在海外无法完成身份认证,从而可以及时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所以,安排A女士到深圳进行身份认证,安排Z先生直接和墨尔本我方工作人员对接,从而帮助他们最终解决了的问题。
A女士和Z先生不仅定金丝毫未损,房屋交易也能顺利进行。最终两位客人都圆满的抱的房屋归,天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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