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新西兰月野兔
作者: 新西兰月野兔
简介: 知名写手,独立运营“新西兰月野兔”公众号,现长期旅居新西兰。以独有的敏感触角感受中新两国生活差异、文化碰撞、思想交流,坚持撰写实用,有趣,深感共鸣的清新好文。

在新西兰当强奸案的陪审员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发布时间:2023-03-16 09: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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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亲身经历,没有照片,因为法庭上禁止拍照,但是还算有趣。

我在新西兰的陪审团亲历记

作者:Jason Wang

陪审员并不是个好差事,大多数人都不想去。

耽误时间和赚钱不说,去法庭听一脑门子龌龊肮脏的事情,也绝非乐事。

可是,入陪审团,是一种国民义务,并不是权利,所以被抽中了,不能放弃,必须执行。

抽选通知书里说得清楚明白,故意不去的,法警就要上门来了。

法院的意思,要么你自己来,要么我们派警察抓你来。

反正你得来,你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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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图片来源:Google

名单是法院从登记选民的名册中随机抽取,抽中了你,如果你有特殊情况,非不想去,通常也可以通融。

常见的请假原因,从不懂英语(法庭不给陪审员配翻译的),到孩子离不开我,不一而足,反正绞尽脑汁想法子逃课的人总是不少。

一旦理由被接受了,一般会给两年的空窗期,这期间就不会再抽选你了。

凡是顺利完成了陪审任务的人,也给两年的喘气期。

 

再啰嗦几句背景,就开始说正题。

法庭规定,陪审室(陪审员退庭讨论的地方)里发生的一切交谈和沟通,都是永远严格保密不许外传的。

我要说的那个案子,是公开审理的,允许旁听,所以法庭上发生的一切,都可以公开;法院的设施和制度,也都不属于保密范围,但是案情,在审理结束之前是不可以和任何人(包括配偶)讨论的,以免陪审员受到不必要的舆论(例如枕头风)影响。

庭审结束以后,案情就可以讨论了。

 

那一天拿着通知书去地区法院报名的,大概有一两百号人。

这些人就是这个星期要审理的各个案件的候选陪审员了。

法院入口有五大三粗的保安和法警,还有安检,这架势在新西兰是不常见的。

过了门禁,上了楼,大伙儿在一个大厅里坐下。

第一天(周一)要开庭的案子只有一个,需要先初选24个人入内,然后再选定12个正式的陪审员。

初选的办法是摇号,写着所有人名字的纸条被扔进摇号机里,一阵猛摇之后,由法院的秘书小姐用手抽取名字。

抽到名字的人去旁边法庭内候选,抽满24个人,剩下的人就可以回家了,明天再来。

 

第二天,照旧聚集在大厅里,既然是第二次,大家就放松多了,噪音水平明显比前一天高,有些自来熟的已经开始扎堆聊天。

秘书小姐出来,说今天有三个案子开庭,要选72个人。

这厅里总共只有百来号人,所以没有什么意外地,我被抽中了,跟着其他23个人来到一个空荡荡的法庭里,在旁听席的前两排坐下。

不一会儿,各色人等进来了。

公诉检察官和她的助理,辩护律师,法庭的几个书记和助理。

各自就位以后,书记员一声吆喝,大伙儿一块儿站起来,恭迎法官驾到。

法官大人落座后,大家也坐下。

接着开始选陪审团,仍旧是抽签,抽到谁,谁就从旁观席位上站起来,向陪审团的座位走过去。

如果控辩双方任何一方对这个陪审员有异议,那么在这个人走到陪审团座位上坐下来之前,喊一声“Challenge” , 此人就落选了,可以开开心心回家了。

提这个异议,并不需要说明理由,每一方都有三次机会。

如果12个人一旦凑齐,剩下的人也可以回家了。

总之,叫到我的时候,陪审团席位只剩下两个位置。

我磨磨蹭蹭地走,指望两个律师之一看我不顺眼可以送我回家。

但是一直走到座位跟前,也没听见啥动静,唉,感谢他们信任,我也只好坐下来。

 

屁股贴到座椅,这陪审员的任务就算坐实了。

陪审团座位,分作两排,每一排六人,每次出入法庭,都是按照固定的顺序,所以每个人每次落座,必然也都是固定的同一个位置。

座位前面有条桌,桌子上放着便签和笔,宣誓誓词,以及一本圣经。

然后,法官开始向陪审团说话。

一开始是介绍一些法律常识,这是一起强奸案,所以法官介绍了,按照法律的规定,怎么样的情况算是强奸。

然后又说,法庭里这个被告,虽然背后站着两个警察,这并不说明他就是一定有罪需要被警察押送。

被告身后站两个警察是法庭的规定,任何刑事被告都是这样的。

还有,陪审员做出的决定,需要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le” —— 这是个著名法律原则。

只要还可以合理怀疑(不需要证明,怀疑就可以),那么罪名就不成立。

反过来说,罪名成立的前提,是没啥可以合理怀疑的了,肯定是这样了。

然后法官交代了陪审团的注意事项,包括陪审室内谈话的保密原则,以及陪审团需要选举一个组长,负责代表陪审团和法庭沟通。

接下来是宣誓,宣誓分两个版本,分两次,信教的和不信教的。

先来的是不含宗教色彩的中性誓词,说完了接着是宗教版,内容也差不多,最后反正大家各自向各自的神发誓就是了。

接着,法官宣布休庭。

 

这么一番折腾之后,大伙儿都累了。

应该是上午茶时间了,歇会吧,于是法庭秘书领着大家去陪审团办公室。

穿过七拐八弯的走廊,来到一个小屋子,十来个平方米吧,有桌子有椅子有白板,有常规的咖啡茶饼干牛奶,还附带一个厕所。

秘书介绍说大家把包和手机都留在这里吧,等会不能带入法庭,立即有人质疑安全问题。

秘书小姐拍拍腰包,说只有我有钥匙,连清洁工都不会进来,而只要你们在这个办公室之外,我一直会和大家呆在一起(进了办公室关了门,这秘书就走了)。

泡了咖啡吃了饼干,终于秘书小姐来敲门,要开庭了。

 

具体案情就不说了,说点花絮吧。

检察官介绍了起诉书之后,招来了她的证人之一,一个警察,制服艳丽,干净整齐。

请原谅我使用“艳丽”这个词。我觉得大约是制服中的礼服,漂亮得很,并不是平常出勤用的制服。

那帅哥不知道为啥嘴里嚼着口香糖,在证人席位上倒是坐得笔挺。

但是嘴里有东西,说话难免不清楚。

法官不高兴了,打断了他说话,说请证人不要嚼口香糖。

那警察立即把口香糖咽了下去,一个立正,响亮而清晰地回答“Not any more,Sir!” 。

后来受害人也作为证人出庭。

但是受害人说她不想见到被告,但是被告呢,又有权利见证证人和证词。

结果,解决的办法就是在证人席位和被告席之间设个临时的屏风,这样证人就看不到被告了。

然后在证人席的正对面设个摄像头,在被告席的正对面架个屏幕,这样被告就可以看到证人了。

到了午饭时间,法官说休庭。

秘书说你们拿了包包和手机,从后门走吧,下午再回来。

后门需要刷卡进入,这是你们的门卡,都拿好了啊。

大家面面相觑 ——不管饭啊?午餐补贴有没有啊?

下午刚开庭,辩方律师说要和被告单独谈谈。

于是屁股还没坐热,大家又都站起来离开法庭。

后来有一次,法官又要求陪审团先退下,以便检察官(公诉方)和辩护律师单独谈谈 (他们两个有什么好谈的?)反正那几天,动不动就得站起来离开法庭。

总之,这案子审到了星期五上午(星期二早上开始的),终于该说的都说了,该见的都见了,总结陈词也都过了。

 

关键的时刻到了,法官转向陪审团,说,我希望你们做出一个决定,我要求至少要有11个人达成一致,你们现在去讨论;我已经让法庭秘书给你们订了午饭,如果到下午5点,你们还没有得出结论的话,我还可以继续给你们订晚饭,如果今天晚上9点之前,你们还没有结论,那么我会考虑一下,决定是明天(周六)继续来讨论,还是顺延到下周一。

那午饭一点也不丰盛,无非就是街边买来的小春卷三明治啥的,案情复杂,到下午5点果然不能达成一致。

晚饭是PIZZA,那法官小气得很,都是挑最便宜的那些款式,连好一点带大肉的都不肯买。

后来终于在当晚达成11人一致意见,没有机会继续见识法官大人的周末餐。

法官是不当场宣判的,一般庭审结束,能确定的只是罪名是否成立。

至于判什么惩罚,一般要到几个月后才有决定。

之后,每个陪审员会收到法庭的信,告知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

 

最后来说陪审员报酬,法院根据每个人在法院里呆着的时间支付报酬,呆得越久支付越多,但是就算呆到晚上9点吧,也就是一百刀出头些。

有些本来每天能赚大钱的人,这就吃亏了。

有些老板好心,会补足差额,让人不受损失,但是这个也不是雇主必须做的,遇到那些自雇的,就吃亏了。

这也就是为啥很多人不愿意做陪审员的原因。

陪审员停车是免费的,停到附近的付费停车场,法庭每天结束的时候,发个票票,就可以免付费出停车场。

 

时间久远,记忆或许有误,供诸君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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